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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3日,記者獲悉,南昌市政府常務會日前審議通過了《關于南昌市非住宅去庫存的若干措施(送審稿)》,允許對已出讓非住宅項目進行調整轉型,并降低非住宅交易和經營成本,對在南昌市城區購買非住宅的,給予買房人所納契稅25%的補貼。
據了解,2014年以來,南昌市房地產市場運行總體平穩,但寫字樓、商業用房等非住宅結構性庫存居高不下。截至2015年末,南昌市區商品房庫存面積為793.37萬平方米,其中非住宅庫存面積464.43萬平方米,同比增長21.5%,去化周期49.4個月,非住宅庫存面積占總庫存面積58.5%,而住宅庫存去化周期為6.7個月。
南昌市提出,在符合規劃、消防要求,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的前提下,允許已出讓未開工、在建未售、建成未售等非住宅項目調整轉型,但城市規劃確定必須配備的公共建筑不在此列。
其中,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,允許非住宅項目進行業態轉型,用于建設國家支持的新興產業、養老產業、文化產業、體育產業等項目。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,允許商住混合用地項目中商業等非住宅調整為服務型公寓,調整幅度不超過50%.
南昌市還提出,要降低非住宅交易和經營成本。對在南昌市城區購買非住宅的,給予買房人所納契稅25%的補貼。
居民因房屋被征收選擇貨幣補償后購買非住宅,購房款不超過貨幣補償款的部分,免征契稅。